取消訂房須知

January 01,2025
newsimg

📌【交通部觀光署公告|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 訂金與總價取消退款規範(適用惟爾精品行旅)】

為保障您的訂房權益,若需取消訂房(甲方解約),請提前通知旅館(乙方),我們將依您預訂時的付款方式,根據交通部公告之定型化契約標準辦理退還。


一、已支付訂金(定金)之取消退款標準

  1. 於入住日前第14日以前取消,退還100%訂金。

  2. 於入住日前第10日至第13日取消,退還70%訂金。

  3. 於入住日前第7日至第9日取消,退還50%訂金。

  4. 於入住日前第4日至第6日取消,退還40%訂金。

  5. 於入住日前第2日至第3日取消,退還30%訂金。

  6. 於入住日前第1日取消,退還20%訂金。

  7. 於入住當日取消或未提前通知者,恕不退還全部訂金。


二、預收房價總額或信用卡扣款授權之取消退款方式

  1. 於入住日前第3日以前取消,退還100%預收房價總額。

  2. 於入住日前第1日至第2日取消,退還50%預收房價總額。

  3. 於入住當日取消或未提前通知者,恕不退還預收房價總額。


三、取消付款金額保留為日後折抵(限於入住當日前通知)

  1. 於入住當日前取消者,可申請將已付金額保留,一年內作為住宿或休息費用折抵使用。

  2. 保留期限自取消日起計算,一年內有效,可彈性安排使用。


四、訂房取消與變更聯繫方式
若有預訂變更或取消需求,建議您儘早聯繫,我們將優先協助處理:

📞電話訂房專線:03-5519261
💬官方 LINE ID:@781xktvs

惟爾精品行旅,期待成為您旅途中安心、彈性又舒適的休憩選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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